申请就业困难证明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就业失业登记证》 ;身份证和户口本复印件
;
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目前尚未就业的证明;
两张两寸彩色照片;
《就业困难人员申请认定表》;
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的《公示证明》和《入户调查报告》。
此外,根据不同的个人情况,可能还需要提供以下额外的证明材料:
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人员: 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出具的正在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凭证; 残疾人员
失地农民:需提供土地被征用的证明;
军队退役人员:需提供部队转业、复员、退伍证明;
市州级以上劳动模范:需提供《劳动模范荣誉证》;
烈士家属:需提供民政部门发放的《革命烈士证明书》。
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社区服务中心,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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