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就业补贴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企业招用补贴
企业招用毕业年度及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及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3个月以上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每招用1人可获不超过1500元一次性扩岗补贴。
基层就业补贴
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贫困地区农村、民族地区和边远地区等基层单位工作满一年的大学生,可享受每月500元至900元不等的补贴。
创业培训补贴
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非毕业学年的在校生,以及符合条件的初创企业经营者参加创业培训,并且培训后取得创业培训合格证的,给予个人或培训主体职业培训补贴。
就业见习补贴
对吸纳就业见习的单位,按规定给予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及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
社会保险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适用于当年新招用劳动者,与之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各类企业。补贴标准不超过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100%为缴费基数计算,具体补贴标准如下:
对各类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实际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50%给予补贴。
对各类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和就业困难人员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对中小微企业、劳动密集型企业和困难企业新招用劳动者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给予补贴。
家政服务企业新吸纳劳动者就业的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之和给予补贴。
高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按照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基数,对其个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失业保险费部分给予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
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与小微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就业补助资金给予高校毕业生每人3000元的一次性就业补贴。
其他补贴
给予稳定就业补贴、面试补贴、返乡就业补贴等。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通过多种方式支持大学生就业,减轻企业负担,提高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和企业招聘积极性。建议大学生和用人单位详细了解相关政策,积极申请相关补贴,以获得更多的经济支持和职业发展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