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了一系列补贴政策,旨在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市场就业、区外就业以及自主创业。这些补贴政策包括:
就业见习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针对在拉萨市(市本级)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就业见习和公益性岗位的补贴,以缓解就业压力和提高就业质量。区内外企业吸纳就业奖励
区内企业:
新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按5000元/人给予企业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
区外企业:新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并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满1年的,根据吸纳人数不同,给予10000元、12000元或140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奖励。
区内市场稳定就业奖励:
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在区内企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连续缴纳社保满3年的,一次性给予5000元稳定就业奖励。
灵活就业岗位补贴:
从事直播带货、电商、骑手等职业,签订服务合约正常从事相关工作且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社保的,合约期间每缴纳社保满一年给予5000元灵活就业岗位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基层领域创业补贴:
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养老、托幼、家政服务等乡村振兴行业作为法定代表人在乡村、社区创业的,每年给予10000元基层创业补贴,补贴时间不超过3年。
就业创业联合奖励:
拉萨籍高校毕业生稳定创业满3年,申领奖励时吸纳拉萨籍高校毕业生在岗5人以上,均签订劳动合同且正常缴纳社保满2年的,可一次性给予5万元就业创业联合奖励。
培训就业补贴:
具体补贴标准未详细列出,但包含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中。
这些补贴政策的实施,有助于减轻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压力,提高其就业质量和创业成功率。建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关注相关政策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