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属就业单位可以享受的待遇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随军就业
副营以上军官可以随军,并且随军后当地政府会解决其配偶的工作问题。
士官家属的随军、就业、工作调动和子女教育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住房保障
符合条件的军人家属可以获得公寓住房、经济适用房或货币补贴等,以保障其住房需求。
医疗待遇
军人(包括军官、军士、义务兵)的配偶和18岁以下子女,以及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父母可以享受免费医疗。
军官、军士、病故军官、病故军士的父母和配偶父母,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的配偶父母可以享受优惠医疗。
分居补助费
现役军人与配偶不在同一居住地的,可领取两地分居补助费,标准通常是每月1000元,若配偶驻地外工作,补助费可增加。
荣誉金和赡养金
现役军人配偶每月可领取荣誉金500元。
义务兵家庭优待金,义务兵期间,军属每年可领取一定金额的优待金,金额根据地区不同而有所差异,在西藏等艰苦地区服役的,优待金标准还会增加。
子女教育
军人子女可以在内地的一些特殊学校,如西藏班等上学,享受国家和社会的优待。
其他福利
探亲假路费报销、子女在内地西藏学校等特殊学校就读的保障等。
社会保险和住房补贴
军属父母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
如果工作单位有提供住房补贴的政策,军属父母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获得相应的补贴。
工资和津贴
军属父母在工作单位的工资和津贴也是比较可观的,具体数额会根据其职位、工作年限、绩效等因素而有所不同。
培训和发展机会
如果工作单位有提供培训和发展机会的政策,军属父母可以通过学习和提升自己的能力,获得更好的职业发展机会,并且可以获得一定的晋升和加薪机会。
这些待遇旨在减轻军人家属的生活负担,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不过,具体待遇的实施情况可能会因地区和具体政策而有所不同,建议咨询当地相关部门或单位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