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领取就业券的条件包括:
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
在广西区内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的人员可以申请领取就业券。
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企业吸纳上述失业人员就业,并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且依法缴纳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6个月的企业可以申请领取就业券。
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特定群体:
企业或社会组织吸纳脱贫劳动力(含监测帮扶对象)就业,签订1年(含)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下,也可以申请相关补贴。
特定困难人员:
包括大龄失业人员、协保人员、离土农民、零就业家庭成员、低收入困难家庭成员或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中度及以上残疾人员、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员、一户多残家庭成员、被征地人员、缺乏工作经验的失业青年、刑满释放或戒毒康复人员等。
应届高校毕业生:
2021年、2022年取得毕业证书的本区户籍无就业经历的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领取就业券。
退役士兵:
本区户籍处于失业状态,2021年度及2022年度由本区接收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以申请领取就业券。
东西部劳务协作对口地区帮扶对象:
东西部劳务协作奉贤结对地区劳动年龄段内的脱贫劳动力可以申请领取就业券。
建议企业或符合条件的人员及时关注当地人社部门的通知和公告,了解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以确保能够顺利申请并领取就业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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