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就业协议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
确立劳动人事关系:
就业协议是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
保障毕业生权益:
就业协议保障毕业生在寻找工作阶段的权利与义务,约束签订劳动合同的时间和内容。当发现劳动合同与就业协议不一致时,毕业生应要求用人单位按照就业协议制定新的劳动合同。
方便用人单位调档:
就业协议使用人单位能够方便地直接从学校方面调出毕业生的真实档案和资料,了解毕业生的真实情况。
学校管理依据:
就业协议是学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国家统计就业率:
就业协议作为国家统计大学生就业率的一个根据,同时也是学校报到证办理的一个重要依据。
法律效应:
就业协议书是教育部统一制定、具有法律效力的书面材料,对毕业生、用人单位、培养高校均有约束力。
促进校企合作:
就业协议书是学校和企业合作的一种方式,通过签订就业协议书,可以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更加紧密的合作关系,同时也为学生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维护就业方案严肃性:
就业协议的签订维护了毕业生就业方案的严肃性,明确了各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
提高就业真实性:
签订就业协议就业的真实性更高,合规性更强,更加符合考核要求。
三方协议的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属于三方协议,包括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一旦签订则必须承担协议中约定的法律责任。
综上所述,传就业协议是为了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促进校企合作,确保就业方案的严肃性和真实性,并为学校和用人单位提供有效的管理和合作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