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就业补贴需要提交以下材料:
《应届大中专毕业生企业就业补贴申请表》。
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
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社保缴费明细账(单)。
社保卡异常的人员需提供个人的银行储蓄卡或存折复印件。
《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企业申报表》或《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个人申报表》。
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派遣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派遣协议复印件和用工企业出具的用工证明。
高校毕业生在同一法人代表企业之间或同一集团公司控股50%以上的子公司间流动就业,视作同一家企业就业,由集团公司提出申报,并提供同一法人代表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或集团公司与子公司的股权关系证明。
高校毕业生在兼并重组或合并分立企业就业的,兼并重组或合并分立前后的企业可视作同一家企业,申报时需提供企业工商注销或变更证明。
《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地就业补助企业申请表》和《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地就业补助个人申请表》。
满足申请条件的近期6个月工资支付凭证。
《中小微企业划型声明函》。
《社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岗位就业证明》。
《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补贴申请表》。
企业或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在银行设立的基本账户信息。
缴纳社会保险相关证明。
确认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身份认定材料。
推荐介绍成功就业人员名册原件。
推荐介绍成功就业人员《就业创业证》复印件。
用人单位与推荐介绍成功就业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职业中介机构或者中等以上学校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职业中介机构通过举办招聘会或组织用人单位参加公益性招聘活动免费为劳动者成功推荐就业的,还须提供相应招聘会方案、参会用人单位名单及加盖用人单位公章的招聘简章复印件。
易地扶贫搬迁和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中大龄人员、残疾人、易地扶贫搬迁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和无法外出务工人员,参加巡防巡护类、邻里互助类、公共服务类、协助管理类、居家就业类岗位实现就业的,按规定可享受每人每月400元的就业扶贫援助补贴。
就业扶贫援助岗位补贴审核表。
乡(镇)、社区(或其他用人单位)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和易地扶贫搬迁劳动力有效证明材料。
基本信息(年龄、户口所在地、身份证号、发放工资明细单)等凭证材料。
建议您根据具体的就业补贴政策和申请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以确保申请过程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