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协议的当事人需要具备 合法的主体资格。具体来说:
对毕业生而言
毕业生必须取得毕业资格。如果学生在派遣时未取得毕业资格,用人单位可以不予接收而无须承担法律责任。
对用人单位而言
用人单位必须具有从事各项经营或管理活动的能力。
用人单位应有录用毕业生计划和录用自主权,否则毕业生可解除协议而无须承担违约责任。
此外,根据具体情况和用人单位的性质,就业协议可能还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档案、户口接收部门和名称
《就业协议书》内容要求填写清楚,尤其是档案、户口接收部门和名称,公章需要加盖清楚。
人才交流机构或上级部门公章
对于与不具备人事档案保管权限的私营、民营、合资等非公有制企业或无编制签合同聘用的机关事业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要加盖单位所在地人才交流机构的公章。
对于被中小学、公立医院录用且有编制的毕业生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一般需要加盖上级教育局或人社局的公章。
对于与不具备用人自主权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需要加盖上级主管人事部门的公章。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等
签三方协议时,需要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拟派项目经理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材料。
综上所述,签订就业协议需要当事人具备合法的主体资格,并且根据具体情况和用人单位的性质,可能还需要满足其他特定条件,如提供相关证件和加盖相应的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