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退役士兵是指 到了退役年龄,不需要国家进行安置工作,自主择业的退伍军人。这些士兵包括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退出现役的人员。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人民政府扶持自主就业,并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一次性退役金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此外,地方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需要注意的是,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如果选择灵活就业,还可以享受一定的就业补助金和社会保险补贴。就业补助金的标准通常为部队选择自主就业应领取的一次性退役金和地方一次性经济补助金之和的80%。社会保险补贴则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补贴标准原则上不超过其实际缴费的2/3,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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