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针对就业和创业有一系列补贴政策,以下是详细内容:
就业见习补贴
申请条件:厦门市范围内各级机关、事业单位和依法成立的各类企业,需为厦门生源及在厦大中专院校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合适的见习岗位。
补贴标准:自2022年9月起,见习补助标准提高至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即2233元/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我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0%。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标准:博士5万元、硕士3万元、全日制本科生2万元,补贴资金一次性发放至个人提供的账户。
条件:新引进人才原则上应在自引进之日起1年内,经由所在用人单位提出申请,需满足2024年1月1日后毕业的技工院校预备技师班毕业生,培养层级应显示为“预备技师”。
租金补贴
标准: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
领取条件:家庭困难、当年底未就业并进行失业登记的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次年1到6月可申领失业补助金。
求职创业补贴
申请条件: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学年内的毕业生,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申请一次性求职补贴: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毕业生
零就业家庭毕业生
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毕业生
特困人员毕业生
残疾毕业生
获得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本学历在读期间获得)。
补贴标准:一次性求职补贴标准根据毕业生类别不同而有所差异,具体金额可参考相关规定。
企业稳就业奖补
标准:根据企业春节期间实际在岗生产的职工人数、工作天数等,按照每人每天15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奖补,单家企业最高可获补助50万元。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吸引和留住人才,促进厦门市的就业和经济发展。建议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贴,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优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