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登记就业人员是指在城镇范围内,已经进行就业登记的人员。具体包括以下几类:
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
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这些单位包括国有单位、城镇集体单位和其他单位。
城镇私营就业人员:
指在原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其经营地址设在县城关镇(含县城关镇)以上的私营企业从业人员。这包括私营企业投资者和雇工。
城镇个体就业人员:
指在工商管理部门注册登记,并持有城镇户口或在城镇长期居住,经批准从事个体工商经营的从业人员。这包括个体经营者和在个体工商户劳动的家庭帮工和雇工。
录用备案人员:
根据《劳动力市场管理规定》,用人单位招用人员后,应当自录用之日起30日内,到当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录用备案手续,并为被录用人员办理就业登记。
这些定义和分类有助于了解城镇就业市场的具体情况,包括就业人员的类型、就业单位性质以及就业登记的重要性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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