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落户通常需要以下材料:
毕业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证明申请人的教育背景。
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发的报到证复印件:
证明申请人已经完成了就业手续。
与用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原件和复印件:
证明申请人在用人单位的工作关系。
社保局出具的用人单位为当事人缴纳社会保险证明原件 (普通高校研究生以上学历无需提供):证明申请人在用人单位的社会保险缴纳情况。户口簿、身份证或户口迁移证原件和复印件:
证明申请人的户籍信息。
公安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具体情况可能需要的其他文件。
此外,不同地区可能有额外的要求,例如:
就业协议书:一些地区可能要求提供就业协议书作为就业手续的一部分。
离职证明:对于有工作经历的申请人,一些地区可能要求提供离职证明,以证明申请人已经与之前的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
建议根据具体落户地点和用人单位的要求,准备齐全所有必要的材料,并咨询当地就业主管部门或公安机关以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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