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读学校大专的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提出书面借读申请
由学生监护人向在读学校提出书面借读申请,并出具有关证明材料。
提供接收学校同意借读的证明。
学校审核与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在读学校审核申请和相关材料。
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后,由学校或教育主管部门出具借读证明。
办理转学证明
户籍所在地所属校区的学校开具转学证明,最好是一式两份,以免后期丢失或需要其他地方使用。
转学证明一般由学校校长出具,并加盖公章。
到转入地学校的相关部门办理入学证明
带上各类证明和转学证明到转入地的学校相关部门(如市教育局或行政中心)办理入学证明。
报名
将剩余的一份转学证明和市教育局来的入学证明带到所在地区学校报名。
提交借读证明
监护人提交的有关材料应与借读证明存根一并保存备查。
注意借读规定
借读一律不得变更年级。
借读学生的学籍保留在原校。
学生在借读期间的有关成绩、评定、奖惩等,由借读学校记入学生电子档案。
建议:
在办理借读手续前,建议先咨询目标学校是否接受借读生,并了解具体的借读条件和所需材料。
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有效,以避免因材料问题导致借读申请失败。
借读手续应在学期初或学期末办理,具体时间可以咨询目标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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