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院校主要归 教育行政部门管理,具体管理职责和权限如下:
教育部
教育部负责全国范围内的高校管理工作,包括制定高校发展规划、政策、标准和指导等。
教育部下属的高教司具体负责高职高专院校的管理。
省级教育厅
省级教育厅负责本区域内高职高专院校的管理,包括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教学质量、学籍管理等。
省属高校通常由省级教育厅直接管理,而市属高校则由市一级的教育局管理。
地方政府
地方政府(如省级人民政府)负责制定本地区高职高专教育的具体政策和规划,并监督实施。
地方政府在高职高专教育中的职责包括确定招生计划、招生办法、专业设置、收费标准、户籍管理等。
综上所述,大专院校的管理主要涉及教育部、省级教育厅和地方政府三个层面。教育部负责全国宏观管理和政策制定,省级教育厅负责具体院校管理,地方政府则负责制定和执行本地区教育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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