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院校在租用教学场地时,需要遵守一系列规定和程序。以下是一些关键要点:
租借用途限制
教学场所原则上暂不对外出租,余暇时间可供友邻单位短期租借使用。
租借单位必须确保租借用途与场所功能相符合,严禁挪作他用。
申请与审批
租借单位需填写相关申请表,并完善审批手续。
租借申请需先到教务处办理登记审核,并会商相关部门,确保不与学校教学计划冲突。
设施设备保管责任
租借单位对租借的教学场所设施设备负有保管责任,损坏或遗失需负责维修或照价赔偿。
使用规则遵守
租借单位应要求活动成员严格遵守学院场所使用规则和校园管理规则。
租借单位不得将场所转租他人,否则学院有权要求立即停止使用。
使用时间
租借单位应遵守使用时间,不得逾时占用,如需延时使用应提前申请并经审批同意。
收费标准
教室、阶梯教室、田径场、舞蹈房、篮球场、大机房、小机房等场地的租借收费标准不同,具体费用可参考各场所的收费标准。
合同签订
租借方需与学校签订租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使用时间、用途、费用支付等。
费用支付
租用方需按规定支付租金,并提供发票复印件。
维护与管理
租借单位应负责租赁场地的日常维护和管理,确保场地安全、整洁、有序。
违约责任
如乙方擅自改变场地用途或进行违法活动,甲方有权要求立即终止合同并支付违约金。
建议在实际操作中,租借单位应详细阅读并遵守相关合同条款,确保租借过程合法合规,避免因违规操作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