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专学校班规中规定通过罚款来收取班费是 违法的。以下是具体的法律依据和解释:
教师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八条,教师应当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教师不是行政机关的公务员,也不是委托执法的事业单位人员,因此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作为民事行为的惩罚手段,只有司法部门可以做出处罚决定
罚款作为一种民事行为的惩罚手段,必须由司法部门做出处罚决定,且缴纳罚金必须到相关司法机构办理。除此之外,任何单位或个人无权扣留他人财物。
班费并不属于国家教育部规定范围内的收费项目
根据教育部的规定,班费并不属于国家教育部规定范围内的收费项目,其收支也不列入学校财政账目。班费的收取一般来说是自愿的,并非强制的。如果发生强制收班费的情形,就属于违法。
教师私自收费属于违法行为
教师如果私自收取班费,无论是用于班级活动还是其他用途,都属于违法行为。学生可以向学校领导甚至是直接向教育局举报。
综上所述,大专学校班规中通过罚款来收取班费是违法的,教师无权对学生进行罚款,且班费的收取应当是自愿的,并且不应当列入学校财政账目。如果发生此类违法行为,学生有权向相关部门举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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