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就业补贴是指 针对实现就业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低保家庭人员提供的一种财政支持。该补贴旨在鼓励和支持低保家庭人员通过就业改善其经济状况,并减轻其家庭的经济负担。
补贴对象
登记失业的低保家庭人员:实现就业且正在享受低保待遇的重庆市户籍家庭人员。
补贴标准
按家庭当月核减低保金总额计算:补贴金额根据家庭当月核减的低保金总额来确定。
累计享受期限不超过1年:低保家庭累计享受补贴的期限不得超过1年。
申请流程
申请:
低保家庭人员自办理就业登记,且民政部门核减其家庭低保金后,每季度首月向户籍地街道(乡镇)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申请上一季度补贴。
审核:
相关部门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资格和补贴金额。
其他条件
月就业收入低于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倍:低保就业服务对象实现就业再就业,其月就业收入低于当地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2倍的,给予就业补贴。
政策依据
《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
《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17〕41号)。
总结
低保就业补贴是一项针对低保家庭人员的就业支持政策,通过核减低保金并提供补贴的方式,鼓励他们实现就业并改善家庭经济状况。该政策旨在帮助低保家庭人员通过自身努力摆脱贫困,提高生活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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