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活就业是指 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所、保险福利、劳动关系等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它包括下岗失业人员个人或以街道、社区等组织形式从事的社区便民服务、家政服务、上门维修服务等各种劳务人员。此外,灵活就业还包括个体经营、非全日制、新就业形态等三类就业方式,如个体经营户、非全日制就业人员以及依托互联网平台就业的新型就业人员。
灵活就业行业主要集中在第三产业服务业,但也有为第一、第二产业服务的,例如通过抖音及各大电商平台为主的网红直播推动了农副产品及名优新特工业品的销售。灵活就业形式多样,覆盖了生产生活各领域,从业人员数量迅猛增长,规模持续扩大。据国家统计局数据,截至2021年底,我国灵活就业者约为2亿人。
灵活就业的特点包括工作时间和地点的灵活性,劳动者可以根据个人的需求和意愿来安排工作。这种就业形态的出现,一方面是由于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另一方面也是由于社会对个人自由和多样化的需求增加。
需要注意的是,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在存档职介或人才以个体身份缴费参保,一些省份还对灵活就业人员采取了社保补贴的形式,以减轻其社保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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