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就业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见习补贴
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单位可以申请就业见习补贴,用于支付见习生的生活费、意外伤害保险和指导费用。
如果单位的留用率达到50%以上,补贴标准可适当提高。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
针对就业困难人员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在灵活就业后,其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将获得不超过2/3的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社保补贴
招聘毕业年度及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并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小微企业,可以获得为期一年的社保补贴。
一次性扩岗补助
对招用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企业可申请每人不超过1500元的补助。
创业补贴
首次创办小微企业的离校2年内高校毕业生,可以申请一次性创业补贴。
税收优惠政策
持有《就业创业证》的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创办个体工商户或个人独资企业的,可享受税收减免政策。
担保贷款和贴息
符合条件的自主创业高校毕业生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财政给予贴息支持。
资金扶持和工商登记简化
从事个体经营的毕业生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并享受培训补贴。创办企业流程简化,实现“多证合一”。
户籍政策
高校毕业生可在创业地办理落户手续,享受与当地居民同等的公共服务。
创业服务
提供免费的创业指导服务,包括政策咨询、信息服务、项目开发等。
就业服务
国家大学生就业服务平台提供岗位信息共享,促进就业信息的互联互通。
基层就业支持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提供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等政策支持。
灵活就业和自主创业
落实社保补贴政策,对自主创业项目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
就业见习岗位
实施百万就业见习岗位募集计划,为毕业生提供实践经验的机会。
就业困难帮扶
对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供实名帮扶,包括政策宣介、职业指导、岗位推荐等。
就业权益保障
加强就业市场的监管,打击就业歧视和违法行为,保障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这些政策旨在促进高校毕业生的高质量充分就业,涵盖了从就业见习、创业支持到基层就业、灵活就业等多个方面,为毕业生提供了全方位的支持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