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针对就业有多种补贴政策,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补贴类型:
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1500元/人。
申请条件:毕业生在毕业学年(9月1日起)内申请,且只能按一种身份享受补贴。
申请时间:9月1日开始申请,9月30日结束。
社会保险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用人单位吸纳就业困难人员或外省贫困劳动力,并与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单位实际缴纳全额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并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灵活就业人员: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灵活就业并进行灵活就业(参保)登记的,给予灵活就业社保补贴。
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保补贴
补贴标准:公益性岗位补贴850元/月/人,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为实际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单位部分之和。
申请条件:经过认定的公益性岗位单位吸纳本市户籍就业困难人员就业,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
实习补助和就业奖励金
高新区毕业生实习补助:全球前100或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高校在读学生,在高新区企业实习期满3个月及以上,未享受过其他相关补贴的,可获得实习补助和就业奖励金。
高新区毕业生就业奖励金:全球前100或国内“双一流”高校全日制毕业生,在高新区企业实习期满3个月及以上,通过实习补助审核的,可获得一次性就业奖励金。
一次性扩岗补助
补贴标准:每招用1人按1500元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申请条件: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并为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满3个月。
其他补贴
一次性开业补贴:10000元。
带动就业补贴:最高10万元。
租金补贴:每年最高5000元,最长3年。
生活补贴:本科每年1万元、硕士2万元、博士3万元,双一流或世界前100名高校增加1万元。
这些补贴政策旨在支持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小微企业等群体在苏州就业,减轻其经济负担,促进就业稳定。建议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及时关注相关政策信息,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