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协议,即《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 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在正式确立劳动人事关系前,经双向选择,在规定期限内就确立就业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书面协议。该协议一式三份,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各持一份,是用人单位确认毕业生相关信息真实可靠以及接收毕业生的重要凭证,也是高校进行毕业生就业管理、编制就业方案以及毕业生办理就业落户手续等有关事项的重要依据。
就业协议通常在毕业生离校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其目的是保障毕业生在毕业后能够顺利进入用人单位工作,并在一定程度上约束双方的行为。就业协议的内容主要包括毕业生如实介绍自身情况,并表示愿意到用人单位就业,用人单位表示愿意接收毕业生,学校同意推荐毕业生并列入就业计划进行派遣。
需要注意的是,就业协议与劳动合同是两个不同的法律文件。就业协议是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之间关于将来就业意向的初步约定,而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明确劳动关系中权利义务关系的合同。劳动合同通常在毕业生正式入职后签订,内容更为具体,包括劳动报酬、劳动保护、工作内容、劳动纪律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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