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嫂享有一系列的待遇和优待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安置
军嫂在户口所在地遇到国家征地、拆迁、搬迁等情况时,优先考虑安置工作,并提供优惠政策。
无工作的军嫂会得到相应的工作指导和安排。
住房保障
军嫂本人在地方没有房子,可在部队内部申请住房补贴或住房公积金贷款。
现役军官的妻子可以申请军队的公寓房。
随军未就业的军嫂每月可领取1400至1700元的补助,并享受租房补助。
医疗保障
军嫂及其父母和子女均可享受军人的医疗待遇。
军嫂可以享受军队医疗保险,包括免费医疗和特殊医疗服务。
休假探亲
长期两地分居的军嫂每年可享受一次免费往返探亲假,且不需要任何理由。
双方老人和孩子都在老家时,每年还有两次带薪休假机会,可以回家照顾老人和孩子。
子女教育
军嫂的子女可以在部队驻地入学,学费有所减免。
军嫂的子女想考军校时,会给予一定的加分政策。
经济补助
两地分居费每月1000元。
军人配偶荣誉金每月500元。
随军未就业每月1400至2000元。
子女保教费每月150元。
搬家补助费每次3000至5000元。
探亲路费按路程和交通工具情况实际报销。
父母赡养费每月600元,并上调保障住房面积。
养老保险个人账户补贴,由个人和国家共同负担。
其他优待
军嫂的差旅费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报销。
报销物业费,通常按照职级不同发放。
免费医疗不仅针对军嫂,还包括军人本人、军人未成年子女、军官军士父母和配偶父母。
这些待遇和优待政策旨在保障军嫂的基本生活需求,减轻她们的生活压力,并提高她们的生活质量。建议军嫂们及时了解并充分利用这些政策,以保障自己和家庭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