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就业补助是 针对大学生就业的一种补助政策,旨在支持高校毕业生顺利进入职场,减轻其经济压力,并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率。以下是关于学校就业补助的详细信息:
补贴对象
毕业2年以内到当地中小微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毕业5年以内到当地养老、残疾人、家政服务和现代农业企业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补贴条件
毕业2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中小微企业就业,需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且工资低于当地上年度全社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毕业5年以内的高校毕业生到上述特定行业就业,需签订1年及以上劳动合同并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
补贴标准
就业见习人员每人每月可获得800元的就业见习补贴和见习单位提供的生活补助,补贴时间一般为3至6个月,最长不超过1年。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并签订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的,见习补贴标准提高至1000元。
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招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临时生活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等。
申请方法
高校毕业生应持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到户籍所在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进行失业登记,领取就业失业登记证。
资金来源
就业补贴资金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由同级财政部门会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管理,通过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作为促进就业创业的专项资金。
其他相关政策
对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并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按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公益性岗位补贴。
小微企业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有补贴,如按每人最高1000元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对招用毕业年度和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之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足额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按单位为招用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医疗、失业、生育和工伤保险费给予最长3年的社保补贴。
这些补助政策旨在多方面支持和促进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建议符合条件的毕业生及时了解和申请相关补助,以便更好地应对就业挑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