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就业职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就业指导和服务
负责本校毕业生的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提供就业指导,帮助学生了解就业市场和行业动态。
组织制定和实施毕业生就业计划。
协助办理毕业生就业及报到手续。
政策制定与实施
根据国家的就业方针、政策和规定以及学校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意见,制定本校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
制定和实施学校就业政策、制度及相关文件。
资格审核与统计
负责本校毕业生的资格审核和统计工作并按时上报主管部门。
信息收集与发布
收集需求信息,建立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站(页),向学生全面公开就业政策与需求信息。
收集、整理和发布毕业生需求信息。
建立和完善就业信息服务体系,如毕业生信息查询、个人简历展示等。
市场开拓与活动组织
开展毕业生就业供需见面和双向选择活动。
组织学生参加校内外人才市场。
推进实施“万企进校园”计划,为毕业生提供更多优质岗位信息。
校企合作与实训基地建设
加强与企业的合作,推进校企合作和实训基地建设。
巩固和拓展实习(就业)基地,签订实习/就业基地协议。
跟踪调查与反馈
负责毕业生跟踪调查及分析工作。
对企业、毕业生及家长的就业满意度进行调查。
招生与就业联动
将高校毕业生就业状况作为高校办学资源配置、教学质量评估等的重要依据。
加强学科专业动态调整,优化专业布局。
创新创业教育
协助开展创新创业教育,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指导咨询工作。
开展毕业教育和就业指导工作。
系统建设与信息化
负责招生就业管理系统的信息化建设及招生、就业、创业网站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这些职能共同构成了高校就业工作的全面框架,旨在帮助学生顺利就业,提升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就业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