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是 三方协议,与劳动合同不同。具体区别如下:
涉及主体
就业协议涉及培养院校、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是三方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
劳动合同仅涉及高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是双方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
法律性质
就业协议是民事协议(民事合同)的一种,用于明确三方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
劳动合同是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制定的,用于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签订时间
就业协议通常在毕业生毕业前签订,是确立就业意向和权益的依据。
劳动合同在毕业生离校后与用人单位签订,用于确立正式的劳动关系。
法律效力
就业协议作为民事合同,受《民法典》等法律的保护,对三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劳动合同作为《劳动法》和《民法典》规定的法律文书,对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具有法律约束力,是解决劳动争议的依据。
总结:
就业协议是三方主体之间签订的民事协议,用于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在就业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是确立就业意向和权益的依据,而劳动合同是双方主体之间签订的协议,用于明确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是确立正式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书。两者在主体、法律性质、签订时间和法律效力上均存在显著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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