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是指在 没有法律上的合法目的和原因的情况下,基于 种族、肤色、宗教信仰、政治观点、民族、社会出身、性别、户籍、残疾或健康状况、年龄、身高、语言等个人特性,对求职者采取差别对待、排挤或给予特别优待的措施。这种行为违反了基本的社会公正原则,也是现代文明社会极力反对的对象。
就业歧视的主要表现形式包括:
年龄歧视:
用人单位将求职者的年龄限定在一定范围内,排斥超出该范围的人员。
性别歧视:
基于性别对求职者进行不公平对待,例如在招聘、晋升、薪酬等方面。
种族和民族歧视:
基于种族或民族背景对求职者进行不公平对待。
宗教歧视:
基于宗教信仰对求职者进行不公平对待。
残疾歧视:
基于残疾状况对求职者进行不公平对待,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的相关规定。
健康歧视:
基于健康状况对求职者进行不公平对待。
户籍歧视:
基于户籍地不同对求职者进行不公平对待。
身高和语言歧视:
基于身高或语言能力对求职者进行不公平对待。
这些歧视行为不仅侵害了劳动者的平等就业权利,还违反了社会公正原则。因此,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都在努力通过立法和制定相关政策来消除就业歧视,促进就业市场的公平和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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