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合同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用于确认个人身份,是签订劳动合同的基本条件之一。
学历证书及复印件:
作为学历证明,是入职的必备条件,也是用人单位评估求职者资质的重要依据。
个人照片:
部分用人单位可能要求提供近期免冠照片,用于制作工作证、档案等。
相关资格证书:
如果所学专业或应聘岗位有特定的资格要求,如教师资格证、会计从业资格证等,则需携带相应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就业推荐表或复印件:
这是毕业生参加供需洽谈会或向用人单位寄发书面材料时的要约邀请,也是签订就业协议的重要依据。
三方协议书:
这是毕业生、用人单位、学校三方之间签订的就业意向书,虽然不是劳动关系的法律文件,但对就业过程有指导意义。
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在办理就业录用、户口关系迁移及人事代理等手续时需要携带。
解约协议书:
如果毕业生已与其它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需提前办理解约手续,并携带相关材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文件:
根据具体用人单位的要求,可能还需要携带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在校成绩单、学籍证明、社保关系证明等。
建议毕业生在签订就业合同时,仔细阅读签约邮件或通知,了解具体需求,并提前准备好所有必需的材料,以确保签约过程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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