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就业政策包括以下几项:
三支一扶:
鼓励毕业生到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
大学生村干部:
选拔优秀大学生担任村干部,助力农村发展。
西部计划:
招募大学生到西部地区从事志愿服务工作。
应征入伍:
鼓励大学生参军入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求职创业补贴:
为困难高校毕业生提供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税收减免优惠:
鼓励企业吸纳就业援助对象就业,支持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优惠:
为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
社会保险补贴:
鼓励就业困难人员到企业就业或灵活就业,给予社会保险费补贴。
职业培训和评价补贴:
支持就业困难人员参加职业培训和职业技能等级评价,给予相应补贴。
公益性岗位兜底安置:
对难以通过市场渠道实现就业的就业困难人员,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并提供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
与社会救助政策衔接:
探索建立促进就业、失业保险、社会救助的联动机制,增强低保对象的就业意愿和稳定性。
扩大企业吸纳规模:
国有企业今明两年连续扩大高校毕业生招聘规模,给予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
扩大就业见习规模:
支持企业新增就业见习岗位,对见习期未满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一次性见习留用补贴。
扩大基层就业规模:
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一线就业,扩大“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招募规模。
公益性岗位安置:
对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就业困难人员给予岗位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就业困难人员社保补贴:
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给予补贴。
一次性求职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困难高校毕业生给予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就业困难人员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
为符合条件的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支持。
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用人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比例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规定应缴费额的5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增值税限额即征即退:
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实行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的办法。
企业所得税100%加计扣除:
企业安置残疾人的人数达到规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可100%加计扣除。
职业技能培训:
政府提供职业技能培训和补贴,提高劳动者的技能水平和就业竞争力。
招聘优惠政策:
政府鼓励企业扩大就业,给予企业招聘补贴等优惠政策。
就业创业扶持:
政府鼓励和支持创业者,提供创业资金、税收减免等扶持政策。
减免社保缴费:
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可减免部分或全部社会保险费用。
税收优惠:
国家对符合条件的应届毕业生给予税收优惠政策,例如免征个人所得税等。
职业培训补贴:
对于在就业过程中需要进行职业培训的应届毕业生,国家可提供一定的培训补贴。
招聘信息优先推送:
国家和各地对应届生就业招聘信息优先推送,确保应届毕业生就业机会。
这些政策旨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残疾人等群体的就业,通过提供就业援助、创业支持、税收优惠等多种手段,帮助他们实现稳定就业和职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