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促进以下就业:
劳动者自主就业:
鼓励和支持劳动者根据自己的意愿和能力选择职业,实现自我雇佣。
市场调节就业:
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供求关系,促进劳动力在各类行业和岗位之间的合理流动。
政府促进就业:
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就业政策、提供就业服务、扶持企业发展等措施,创造就业机会,促进就业。
鼓励创业促进就业:
通过提供创业培训、创业指导、创业资金支持等政策,鼓励和支持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扶持企业吸纳和促进就业:
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措施,鼓励企业吸纳更多劳动者就业。
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
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供职业介绍、职业培训、就业指导等服务,帮助劳动者更好地实现就业。
加强职业技能培训:
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提升劳动者的就业能力和职业素质,满足市场需求。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
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和中西部地区就业,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
通过相关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应征入伍,为国家和社会贡献力量。
支持农业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
通过政策引导和支持,促进农业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就业,实现城乡劳动力资源的合理配置。
强化重点群体就业保障:
对高校毕业生、退伍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通过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和政策支持,保障其就业。
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
通过实施就业优先战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多高质量的就业岗位,促进劳动者实现充分就业。
这些措施体现了国家在不同历史时期对促进就业的不同侧重点和具体政策,旨在通过多种手段和渠道,实现劳动者的充分就业和社会经济的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