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染性疾病:
如肺结核、乙肝、艾滋病、梅毒等。这些疾病具有传染性,可能影响工作场所的公共卫生和同事健康,因此用人单位通常不会录用患有这些疾病的人员。
精神类疾病:
如重度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癫痫等。这些疾病可能影响工作中的沟通协作和工作质量,因此用人单位可能会拒绝录用患有这些疾病的人员。
免疫系统疾病:
如红斑狼疮、硬皮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等。这些疾病可能会影响患者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因此用人单位可能会拒绝录用患有这些疾病的人员。
某些慢性疾病:
如糖尿病、桥本氏甲状腺炎、慢性肾病等。这些疾病可能需要长期治疗和休息,难以适应高强度的工作,因此用人单位可能会拒绝录用患有这些疾病的人员。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
如严重的冠心病、心力衰竭等。这些疾病可能导致工作中突发危险,影响工作效率和自身安全,因此用人单位可能会拒绝录用患有这些疾病的人员。
重大器官功能障碍:
如肝功能严重受损、肾功能衰竭等。这些疾病可能导致身体机能无法满足工作需求,因此用人单位可能会拒绝录用患有这些疾病的人员。
听力障碍:
如果双耳均有听力障碍,并且在佩戴了助听器之后,在三米以内仍然听不见的,可能会被用人单位拒绝。
药物成瘾或滥用药物:
这可能会影响患者的职业表现和公司的整体形象,因此用人单位可能会拒绝录用有药物成瘾或滥用药物记录的人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哪些疾病会影响就业可能因行业和公司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此外,一些疾病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已经不再被视为就业障碍,例如某些慢性疾病在治愈后或经过一定时间的治疗后可能不再影响工作。因此,建议在求职过程中提前了解相关行业的体检要求和用人单位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