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就业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步骤:
生源信息审查
毕业生所在二级学院核对上报本学院毕业生生源信息,学校就业处审查。
下发就业协议书
一般在10月中下旬,学校就业主管部门下发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
签订就业协议书(三方协议)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这一部分内容将单独展开。
派遣
每年6月初,学校以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为依据,向教育厅上报派遣方案。
离校
毕业生到档案部门领取户口迁移证、办理党团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领取毕业证、学位证等,另外还需要办理清还图书、离宿手续。
其他特殊情况处理
未就业学生可以到各有关就业服务部门或者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办理个人委托人事代理手续,待落实接收单位后,由有关部门办理相关就业手续。
结业学生可以办理报到证,但必须在报到证上注明结业字样。未落实就业的结业生,学校将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
肄业学生国家不办理就业手续,由学校发给肄业证书,并将档案转至家庭所在地。
网签
在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注册的企业,一般采用网签的形式。具体流程包括用人单位在平台上发起签约邀请,毕业生同意后,学校审核通过即完成签约。
校园招聘
校园招聘的流程一般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笔试(部分企业有)、面试、发放录用通知等环节。
就业协议书签订及鉴证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定就业协议书,并按规定到当地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办理协议书鉴证手续。
就业计划上报与证件领取
用人单位将盖有当地大学生就业中心印章的审核表及双方协议交学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登记并录入就业计划。学校上报就业计划并统一申办《报到证》和《户口迁移证》。
档案转递
毕业生离校后,学校根据就业计划转递毕业生档案至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
改派手续
如果就业情况在毕业离校后发生变化,毕业生还可以在择业期内办理就业“改派”手续。
建议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及时关注学校就业处的通知,认真准备相关材料,并积极参与各类招聘活动,以便顺利找到合适的工作。同时,对于未就业的毕业生,学校会提供一定的帮助和支持,建议他们充分利用这些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