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的就业方针是 劳动者自主就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
这个方针包含了三个主要方面:
劳动者自主就业:
强调劳动者有自主择业的权利,通过自身的努力和技能实现就业,政府和社会应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市场调节就业:
充分发挥市场在人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通过市场机制调节劳动力的供需关系,促进就业。
政府促进就业:
政府通过制定和实施就业政策、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促进创业等措施,积极促进就业工作,实现社会就业比较充分的目标。
这个方针旨在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作用,促进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并通过政府的积极促进,实现社会就业的充分和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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