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未就业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学历要求 :必须是高校毕业生,即专科、本科、研究生(全日制统招,不包括成人教育、函授、专升本等教育形式)。就业状态
毕业后未与任何单位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不存在雇佣关系。
没有在社会保险系统中缴纳职工社会保险。
在毕业后没有从事有报酬的工作或经营活动。
时间限制:
通常有一个时间限制,如毕业后的两年内,在这个时间内如果未就业,则可能被认定为未就业毕业生。
报到证状态:
报到证上显示未就业或者备注栏是空白。
其他条件
如果毕业生在择业期内主动要求人事档案保留在学校,学校应按规定保管。
如果签订了暂缓就业协议,在暂缓期间内即便有工作或离职,也仍被视为未就业毕业生。
档案处理
如果毕业生在择业期内未就业,可以要求学校保留其人事档案。
超过择业期后,学校需要联系毕业生办理转出手续。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认定标准可能因地区、政策或统计目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有些地方可能还会考虑毕业生是否在就业服务机构登记求职、是否参加职业培训等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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