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六条的规定,具体如下:
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
劳动合同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并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生效。
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
劳动关系的建立时间
劳动合同的生效并不代表劳动关系建立,劳动关系建立是自用工之日起算。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工之日即是劳动者在本单位开始工作的第一天。
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情况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综上所述,劳动合同的生效时间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文本上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而劳动关系的建立则从用工之日起算。若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已经签订了劳动合同,则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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