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方协议,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是 明确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三方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权利和义务的书面表现形式。该协议是应届毕业生在第一次就业时签署的协议,由学生本人、学校和用人单位三方签订。三方协议具有法律效力,但 不能替代劳动合同。
三方协议的主要作用包括:
保证就业意向:
确保毕业生在和企业达成意向后,企业不会随意拒收。
明确权利义务:
协议明确规定了毕业生就业事项,如报到时间、接收档案、福利待遇、违约责任等。
法律效力:
三方协议一旦依法签订,即具有法律效力,三方均应遵守协议内容。
过渡期保障:
三方协议在毕业生到单位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自行终止,随后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签订三方协议的流程一般包括:
达成就业意向:
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意向。
签订协议:
学校、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三方签订三方协议。
履行协议:
毕业生按照协议内容报到、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协议自行终止。
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毕业生签订正式劳动合同。
需要注意的是,三方协议并不等同于劳动合同,三方协议的有效期为签约日至毕业生到用人单位报到、正式接收后终止;而劳动合同则在用人单位正式接收后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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