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是指 由政府出资开发或扶持,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岗位。这些岗位具有托底线、救急难、临时性的属性,主要面向就业困难人员,如身体状况、技能水平、家庭因素、失去土地等原因难以实现就业,以及连续失业一定时间仍未能实现就业的人员。
公益性岗位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
社会公共管理类岗位:
如协管员、交通执勤、市场管理等。
城市社区公益性岗位:
如社区保安、卫生保洁、托老托幼服务等。
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保障和公共服务岗位:
如收发、驾驶、门卫等。
其他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岗位:
如公共设施维护、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
公益性岗位的政策对象主要是就业困难人员,具体范围由各省级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规定。政府对这些岗位提供一定的社保补贴和岗位补贴,以帮助用人单位减轻负担并鼓励更多用人单位参与公益性岗位的安置工作。
此外,公益性岗位通常需要经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认定,并且用人单位需要为公益性岗位上的职工依法办理社会保险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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