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就业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身份证明
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照片
免冠照片若干张(具体数量依据培训机构要求而定)。
就业失业登记证
失业人员需先进行失业登记,然后领取《就业登记证》。办理时需携带户口簿、身份证、学历证件、《职业资格证书》和一寸免冠照片到户口所在地街道(乡镇)进行失业登记。
失业职工再就业登记表
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的,需填写《失业职工再就业登记表》并经相关单位盖章确认后办理档案转移手续。
下岗证明或就失业证
下岗职工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下岗证明”;失业人员凭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的“就失业证”参加再就业培训。
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
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本人)需向所在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分局提出失业登记,并提交盖单位公章的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两寸照片两张、劳动合同(或《就业创业失业登记表》表格上盖单位公章)、户口簿等材料。
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
个人简历:包括个人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技能和成就等。
学历和学位证书:提供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技能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根据应聘职位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技能或职业证书。
工作经历证明和推荐信:如果有前雇主的工作证明或推荐信,可以提供以增加信任度。
体检报告/健康证明:某些职位可能要求提供健康体检报告。
银行卡:提供银行账户信息,以便于薪资发放等财务往来。
离职证明:如果之前在其他公司工作过,需要提供与前雇主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建议:
在准备这些资料时,请确保所有文件都是最新的,并且与应聘职位相关。
如果户口和档案不在户籍所在地,需要先确认户口和档案的位置,然后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调动和办理相应证件。
提前咨询当地劳动就业服务中心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了解最新的政策和要求,以确保资料的完整性和准确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