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针对就业有多种补贴政策,旨在吸引和支持各类人才来厦就业和创业。以下是一些主要的补贴政策:
新引进人才生活补贴
博士:每人8万元
硕士:每人5万元
“双一流”建设高校(学科)及世界最新排名前200名大学本科:每人3万元
其他高校应届本科:每人1万元
租金补贴
思明、湖里:每人每年8000元
集美、海沧:每人每年6000元
同安、翔安:每人每年5000元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对象:在厦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和特殊教育院校毕业学年内的城乡低保家庭毕业生、残疾毕业生、国家助学贷款毕业生、脱贫户家庭毕业生、特困人员毕业生
金额:每人2000元
就业见习补助
标准:提高至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110%(2233元/月)
留用奖励: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见习单位,按留用人数给予用人单位奖励,标准为每人每月厦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40%
大学生“一张床”免费住宿保障政策
对象:毕业3年内(含毕业当年度)来厦求职、见习,且个人在厦无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全日制大专(含)以上毕业生
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劳动者新增岗位补贴
对象:省外首次来厦就业、省内在厦新就业(且为在全省范围内新就业);在厦企业参加失业保险、养老保险且已连续缴费满3个月的劳动者(不含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金额:以“免申即享”方式发放,具体金额未明确
企业招工招才奖励
对象:招收初次来厦就业、本市新成长劳动力稳定就业的企业
金额:给予企业500元/人一次性招工招才奖励
这些补贴政策涵盖了不同群体和需求,建议符合条件的个人和企业及时了解和申请,以充分利用这些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