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就业协议时,需要加盖以下章:
用人单位的公章:
这是为了确认用人单位身份和协议内容,防止被篡改或认定为无效。
劳动者的个人印章:
这是为了确认劳动者身份和协议内容,防止被篡改或认定为无效。
用人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公章 (如果适用):某些单位可能需要其上级主管部门的批准和盖章,特别是当单位没有自主权的国有企业或国家机关时。
学校就业部门的公章:
学校需要在其就业协议书上加盖公章,以确保学校的权益,并了解毕业生的就业状况。
人才市场或相关部门的公章:
如果毕业生的档案存放在人才市场,那么用人单位意见一栏应加盖用人单位的公章,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或人事代理机构意见则需盖人才市场的章。
总结来说,签订就业协议时,通常需要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劳动者个人印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公章(如果适用)、学校就业部门公章以及人才市场或相关部门的公章。确保所有参与方的公章齐全,可以保障协议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声明:
本站内容均来自网络,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