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就业见习的要求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年龄要求
16-24岁失业青年,需持有《就业创业证》并已进行失业登记。
年龄计算以报名截止之日为准,通常要求35周岁以下。
学历背景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对于特定条件的人员,学历可放宽至高中或中专,例如具备文体方面的特长并获得省级三等奖及以上奖励、在部队服役两年以上且服役期间获得荣誉的退役士兵、或具备国家二级及以上运动员称号等。
就业状态
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和中职院校毕业生,未就业状态指参加就业见习时未以企业职工身份参加社会保险。
社会保险与劳动关系
无劳动合同备案、未参加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纳、未在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注册登记等记录。
身体条件
具备满足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能适应夜班工作时间安排,并能接受在公司高速公路沿线工作等。
政治立场与行为规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具有敬业精神,责任心强,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或嗜好。
其他特定条件
部分政策可能对特定群体(如港澳台大学生)提供同等就业见习补贴政策。
建议:
在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请确保自己符合上述所有条件,并准备好相关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毕业证、失业登记证、社保缴纳记录等。
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和要求,因为不同地区可能有细微的差别。
提前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就业见习基地,获取更详细的信息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