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省就业并没有被明确禁止,但存在一些政策和实践上的限制。
政策限制
公费师范生:公费师范生按照合同履行就业,跨省就业被认为是不被提倡的,因为这样做会浪费国家投入的资源,并且会给个人留下不良记录。不过,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就业,严禁“有编不补”。
历史政策
2003年:人事部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对现行的高校毕业生就业接收政策进行清理,修改、取消一切不利于高校毕业生择业的政策规定,允许高校毕业生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跨地(市)就业。
实践中的支持措施
尽管存在政策上的限制,但各地教育行政部门会通过优先利用空编接收等办法,保障符合就业条件的公费师范生就业,严禁“有编不补”。
建议
了解政策:对于公费师范生等特定群体,建议详细了解相关政策,利用支持措施,争取跨省就业的机会。
灵活就业:对于其他毕业生,可以通过灵活就业、自主创业等方式,实现跨省就业。
关注政策动态:政策可能会随时间和情况变化,建议持续关注相关政策动态,及时调整就业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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