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歧视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招聘广告中的歧视性条款
招聘广告中明确含有性别、年龄、地域等限制条件的截图或复印件。
面试过程中的歧视性言行
面试过程中的录音、录像等能证明面试官存在歧视性言行的资料。
沟通记录
与招聘方的沟通记录,包括对方因歧视性原因拒绝录用的聊天截图、邮件等。
个人资质与岗位匹配材料
自身的学历、工作经历等与应聘岗位相匹配的证明材料。
工作评价与奖惩记录
工作评价、奖惩记录、办公室记录、电子邮件等。
外貌歧视相关证据
相关录音、录像、广告里涉及五官、长相等的文字,劳动合同中对外貌的限制等。
法律依据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条、第十二条、第二十六条等相关法条。
其他类似情况的证据
其他被歧视者的经历或相关报道。
其他敏感个人信息
如求职者的核酸检测记录、核酸检测阳性记录等(针对特定情况)。
在收集就业歧视证据时,应确保合法合规,不侵犯他人隐私,并积极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以便更有效地维护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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