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就业见习是一项 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组织的就业促进措施,旨在帮助 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 失业青年提升就业能力、积累工作经验,并为未来就业打下基础。具体来说,阳光就业见习包括以下几个关键要素:
参与对象:
主要针对离校2年内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组织单位:
由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组织和管理。
见习单位:
经政府认定的就业见习基地或单位,提供适宜的见习岗位。
见习期限:
一般为3至12个月。
见习内容:
参与者在见习单位进行一定期限的岗位实践锻炼,积累工作经验,期间不建立劳动关系,但会签订见习协议。
政府支持:
政府提供基本生活费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等支持措施。
目的:
通过见习锻炼,增强参与者的社会适应性、建立择业观、提升理论实践能力和就业竞争力。
综上所述,阳光就业见习是一项综合性的就业促进政策,通过政府、见习单位和参与者的共同努力,帮助参与者更好地适应职场,实现就业愿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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