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是指 到了退役年龄,不需要国家进行安置工作,自主择业的退伍军人。这些士兵包括义务兵和服现役不满12年的士官。对于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国家会给予一系列优待政策,包括由部队发放一次性退役金,并由中央财政专项安排。此外,地方人民政府还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具体标准和发放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在退出现役后,如果原来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或者职工,还可以选择复职复工,其工资、福利和其他待遇不得低于本单位同等条件人员的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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