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就业失业证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身份证 :原件及复印件。户口簿:
原件及复印件。
照片:
二寸蓝底照片1张,一寸蓝底照片3张,小二寸照片3张。
学历证明:
大专以上毕业证复印件1份(非必要),毕业(肄业)证书(证明)(非必要)。
职业资格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针对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
劳动合同:
原件及复印件。
解除劳动关系证明:
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需提供原单位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
个体工商户相关证明:
营业执照原件和复印件1份(非必要),雇工花名册(非必要)。
其他证明
失业农民需提供《失地农民证明表》一份并由村上填写失地农民审批文号,加盖村上和农保中心章。
居住社区出具的未就业证明。
户籍所在地的社区居委会出具的目前尚未就业的证明。
城镇退伍兵、随军家属凭安置机构出具未能安置的证明及本人档案。
刑满释放人员,凭司法(公安)部门证明或户口所在街道办理处证明。
建议:
提前咨询:
不同地区可能有不同的要求和流程,建议提前咨询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或社区劳动保障服务中心。
准备齐全:确保所有材料齐全且有效,以避免因材料缺失而延误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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