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就业问题的管理部门,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毕业院校的就业办
负责毕业生的就业推荐、就业指导工作。
各地方人社局及其人才中心
负责毕业生就业的初始分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
提供求职登记、失业登记、岗位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就业见习等就业服务。
困难毕业生可以申请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和就业援助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
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共同做好促进就业工作。
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平台
提供就业信息、职业指导、职业培训等服务。
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为高校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劳动保障监察机构
处理劳资纠纷问题,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建议:
毕业生可以首先联系毕业院校的就业办,获取就业推荐和职业指导。
同时,也可以到当地人社局及其人才中心进行求职登记,获取更多的就业信息和援助。
如果遇到就业歧视等问题,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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